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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消防设备设施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 的委托就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消防设备设施服务(以下简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消防设备设施服务

2、预算金额:247500元  

3、最高限价:247500元   

4、采购需求:为确保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在对应场所出现异常情况后正常运行并消除安全隐患,需对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南校区)所有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具体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当月或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2)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备案公示且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不存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3年2月15日8时起至2023年2月18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为8:00—11:30,13:30—17:30(节假日休息),组织报名、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座7楼招标代理部。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责任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10号楼416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方式:程露  1536562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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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靖江市斜桥镇新港大道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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