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推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靖江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本次评选设市师德标兵、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扎根农村奉献教育”优秀教师等三项。
1.市师德标兵:推荐40名,评选20名(其余人员获评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2.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100名;
3.市“扎根农村奉献教育”优秀教师:评选22名。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1.市师德标兵
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锐意进取,廉洁从教,社会满意度高,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2.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优秀,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近3年至少获评一次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3.市“扎根农村奉献教育”优秀教师
师德高尚,社会认可,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优秀,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并连续工作20年(含)以上,现在仍在农村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
(一)各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评选工作,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相关材料。
(二)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靖江市教育系统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见附件1)。
根据评选对象的材料、实绩进行评审,确定各项先进个人人选,公示一周。
四、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校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严格把关。在评选推荐时要以近几年年度考核为基础,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面向基层和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2.各先进个人项目不得兼报,本年度已经获得靖江市及以上级别的先进个人不再推荐。
3.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靖江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2021年靖江市教育系统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永江市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倪斌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耿小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晓东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顾灿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振宇市高招办(自考办)主任
成 员:工委办、办公室、人事科、人才服务中心、
计财科、基教科、职社教科、教育督导科、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姚永锋兼任。